从7月1日起,按政策规定,不含在校学生凡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新农保6个档次,城居保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同时,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区政府每年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的政府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使这项惠民措施落实落靠,北林区人社局近期组织召开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和培训会议,动员部署全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并对各乡镇、办事处养老保险相关负责人500余人进行了培训。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迅速行动,学习领会各项政策,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保意识。
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北林区已经迈入全民社保,城乡居民多年来老有所养的愿望初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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