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养老保险保障网
大连在东北地区率先建立了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将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取得我市城镇户籍满5年以上的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目前,全市已有4.9万名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保障待遇。据大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计,截止目前,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人口数量为30余万人,其中16至59周岁适龄参保人员20余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10.7万人。为了让滨城居民实现“人人老有所养”,大连依照我市实际制订保障措施,将我市的基础养老保险金标准确定为120元,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提高;对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可根据参保人的个人情况自主选择。政府在的补贴标准为,选择缴费标准100元的补贴30元,每缴费标准提高一个档次,补贴额加10元,最高补贴为120元。对于新农保的问题,从今年7月起,我市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已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
会议期间,市人社局还就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各区市县汇报了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大连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大连市已经将城市规划区内的镇改街企业职工、小城镇户籍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同时,他们对这些人员的参保也给予了制度上的安排:对于已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采取申请继续缴费办法,待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后,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农转城人员和镇改街企业中劳动年龄段内人员,大连市采取补缴、趸交、延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办法,不让这些人员遗漏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
据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们按照‘随时转城、随时办理’的原则,先将区市县8.5万名农转城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范围。其中,为2.3万人办理了退休手续,让他们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765元。”这些举措不仅让当地居民最大限度地进入社会保障网络,而且完善了大连市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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