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来天津工作前在山东户籍所在地缴纳了7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去年来天津就业,保险关系没有转来续接。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可以将原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吗?需要哪些流程和证件?读者刘先生
记者调查: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津就业参保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到天津。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参保人员可以向天津市社保中心和户籍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咨询,或拨打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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