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正在清查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今日,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对于异地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只可保留一地参保关系。对于恶意骗取养老保险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惩。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正在对个人参保事项进行清查,主要清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及重复领取养老金的行为。
根据规定,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骗取社保待遇的,将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2011年7月1日以后骗取社保待遇的,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淄博还对部分因流动就业等原因存在多地重复参保的人员进行调查,并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要求对重复保险关系进行清理。调查和清理过程中,做到联系到人,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保障职工个人的知情权,维护其正当的社会保险权益。对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的人员,可按照社保机构的要求,到社保机构确定保留一地参保关系,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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