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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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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央及军队在京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私营企业、外省市驻京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

  2、单位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被保险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6%(1999年1月起为6%,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对单位所填写表格的内容进行逐项严格审核。

  2、在表格审核无误后,与单位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3、社会保险科根据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单位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

  1、单位必须在每月10-30日前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节假日不顺延。

  2、单位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六、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

  对于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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