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通告〔2012〕2号
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意见的通告
我市在2008年9月颁布实施了《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48号),为城镇无定期养老待遇老年居民的老年保障作出了制度性安排。2010年10月,我市整合了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颁布了《印发广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0号),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大量调研、测算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了整合和完善,拟定了《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现于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23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试行办法》的意见。广大市民可通过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rssgz.gov.cn)查阅《试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gznbc20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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