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批1764人将按月领养老金
南都讯记者张小玲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公布,经过审查后拟核准陈传流等1764名参保人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目前正在接受公示。
深圳社保机构7月起受理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凡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待遇的,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对于今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200元/月,满8周年的300元/月;也可提出个人申请在领取养老金前按参保当年的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享受政府补贴。
目前接受公示的拟可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的1764名参保人中,有4位百岁以上老人,包括罗湖区102岁的李金华、福田区101岁的韦锦芬和黄添英,还有福田区100岁的李友娣。首批参保人如果通过公示,次月起就可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市社保局提醒,社保机构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对已申请参保人员统一征收年缴费额,每月扣费一次,参保居民应在提供扣费账户上存入足够金额,确保扣费成功。如扣费不成功,社保机构将于次月再次扣费,每年最多扣费12次。
在一个年度内缴费成功的,该年参保有效;在一个年度内第12次缴费仍未成功的,该年参保申请无效,以后年度参保人只能申请补缴该年度社保费,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和补助。此外,居民不得同时参加两份以上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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