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德州临邑县的肖女士致电本报2600000说,她今年67岁,去年一次性交齐了10年的保险金,之后又续交了1年的保险金,按规定,还需连续交4年的保险金,肖女士想了解一下能不能把剩下的保险金一次性交齐?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企业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说,肖女士购买的养老保险属于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由择业者。对于肖女士这样的情况,根据《养老保险缴纳规定》,不允许一次性交齐。对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龄较大的市民,根据政策可以进行一次性缴纳10年的养老保险金,但是剩余5年的保险金则需要每年累积交齐,政策优惠的年龄为女50岁(包括50岁)以上,男55岁(包括55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