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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安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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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直参保企业应及时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楼大厅申报,各县(市、区)参保企业到当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申报。2012年4月25日到6月30日之间参保企业新增、转入人员在办理缴费手续时需直接申报新的缴费基数。

  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进入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据了解,安阳市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度缴费基数有了新调整,调整后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最低月缴费额为117。98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低月缴费额为294。95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缴费基数。

  据安阳市统计局提供的201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次调整后全市将于7月1日起按新的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为1474。7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373。75元,企业缴费费率为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个人最低月缴费额为117。98元。

  同时,全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从业人员也将按照统一标准调整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可在1474。75元至7373。75元之间选择申报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的缴费费率为20%,2012年缴费年度最低月缴费额为294。95元,最高月缴费额为1474。75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2缴费年度需要按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标准进行缴费的,需于6月15日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确定后将不再变更。

  安阳市社保局提醒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需按时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并对提交的相关报表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社保部门将于6月15日至6月25日进行缴费基数最后的校对工作。对不按时申报的,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将按该单位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新的缴费基数。同时参保企业申报的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必须有职工本人的签字认可,并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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