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0年江边村在湘潭高新区社保局按照2008年之后的文件,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21人,养老保障45人。其中江边村购买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中,有25位是第四年龄段人员,他们自愿按照养老保险标准缴费,比养老保障缴费多出1000至2万元不等。
2012年10月份,依据市政府文件,高新区社保局对这部分缴费人员进行返现,将多交出的费用返还到各自银行账户中,共计返还24万多元。
领到返还金的江边村73岁的张应忠老人看到自己银行折子上多了3万多元钱后,十分激动,他说:“多亏党的政策好,我们老人有了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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