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已经连续缴纳了18年养老保险费的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养老保险费已经缴够了15年,且自去年下岗以后,家里的生活就已经相当困难,今年孩子又考上了大学,需要一大笔支出,所以打算不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了,但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保险金是参照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上一年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所以杨先生想在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两年再接着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他领取养老保险金时,保险局就该参照他退休时那一年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给他发放养老保险金了。
有关法规是不是允许采取这种方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呢?
8月15日,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杨先生的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如果不按规定补缴,在其退休计发基础养老保险金和过渡性养老保险金时,所参照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则按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上一年的统计公布数据计算。
相应的如果职工断断续续地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其退休计发基础养老保险金和过渡性养老保险金时,所参照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则按累计的实际缴费年限向前压缩顺延后的上一年统计公布数据计算。同时,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最低保障线亦应按终端缴费或累计压缩顺延后的上一年全省平均养老金计发。比如杨先生,如果他今年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也不再缴费,则他退休时领取养老保险金参照的应该是2001年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如果他在退休前再缴纳两年的养老保险费而不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那他退休时领取养老保险金所参照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应按照压缩顺延后上一年即2003年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而不是他退休时那一年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所以缴纳养老保险费一般情况不应该随意中断或断断续续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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