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委书记、市长陈伟俊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余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起草说明、关于创建“充分就业市”活动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副市长诸晓蓓、陈洪逵、王祥林、陈长锋、郑桂春、钟洪江等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相国、市人武部政委丁长生应邀参加会议。
该办法规定,我市将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建立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并做好与我市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并轨工作,形成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该办法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的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的衔接作了明确规定。会议指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制度的完善工作,加强新政策的宣传力度,重视新老政策的衔接,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会议认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市”活动是当前形势下稳定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创建“充分就业市”必须达到以下五个刚性指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加强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所有社区必须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全市92%以上的行政村必须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全市所有街道必须创建为“充分就业街道”,92%以上的乡镇必须创建为“充分就业乡镇”。会议指出,创建“充分就业市”,要强化政府责任,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措施;要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要完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就业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要实施创业带动战略,积极开展创业扶持和创业服务;要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水平;要以创建“充分就业乡镇街道)、社区村)”为抓手,如期实现“充分就业市”的目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内容主要有:调整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宁波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降低门诊累计自负额度;降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扩大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范围;提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用个人账户直接购买医保非处方药的限额;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调整基金收支结构;做好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实施住院大额医疗费二次补偿;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等。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内容主要有:把被征地人员和承包地经营权长期流转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调整城镇居民中部分参保人员筹资标准;降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扩大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范围;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调整住院医疗费基金分段支付比例;提高普通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特困人群大额医疗费实行二次补偿;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待遇享受与参保年限挂钩等。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余姚市水域保护规划2006-2020年)》,听取了关于调整2009年财政预算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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