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参加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首次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的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
4、参保人如何缴费?
答: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每年的1月1日—6月30日),将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标准,足额存入经办机构发给的《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中,由银行进行代扣。
5、政府对参保人员有没有补贴?
答:有。政府对当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给予缴费补贴。
6、什么情况下参保人员能补缴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能享受吗?
答:(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人员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的,如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到15年;(2)缴费期间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
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7、政府对缴费困难等特殊人群有没有什么补贴?
答:有。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的政府补贴。
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另给每人每年补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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