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做好农民工参保工作,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并逐步融入城镇,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规范经办流程,确保农民工方便、快捷实现参保。目前,我市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有60202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有55988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57443人,参加医疗保险的有48800人,参加生育保险的有15337人。
外资企业农民工个人不用缴交医疗保险费用
据悉,目前我市社保征缴基数下限已调至1319元(我市去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98元的60%),缴费年度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目前城镇职工(包括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下上限为1319元—10089元,个人负担8%、单位负担18%;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上限为1319元—6594元,工伤保险费由企业单独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负担2%、单位负担1%;生育保险费征缴基数统一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98元为基数计征,由单位单独缴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至于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则不太一样。据介绍,我市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2198元的1.5%,即329.7元,由外资企业单独缴纳,个人不用缴费;其他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下上限为1758元—6594元,个人负担2%、单位负担6.5%。
该负责人提醒各企业职工要及时查看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发现所在企业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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