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县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只要满足和县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以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条件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和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年),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而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有农村户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但是,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此外,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据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亚斌介绍,新农保与以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一个较大区别就在于,如果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用缴费每月就能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目前,该县已把相关政策传达到各个乡镇,并正在统计该县年满60岁以上的人数。“我们争取在春节前,把首批基础养老金发放到满足条件的老人手中。”徐亚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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