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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南宫60岁以上农民可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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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科负责人介绍,目前,两个试点县已接到通知,12月31日前,即用两个月时间,完成2010年10-12月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在巨鹿县和南宫市,年满60岁的农民可以领养老金了。10月20日,记者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巨鹿县、南宫市被列为2010年国家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启动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

  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任选

  新农保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缴费共有5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参保居民可以从5个缴费标准中任选一个标准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也可以在不同年度自愿改变缴费档次,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将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按100元缴费为例,省、市、县每人每年补贴30元,多缴多补。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者,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的养老保险费。

  60岁以上可直接每月领55元

  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定年限后,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账户月养老金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除以139个月。

  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者,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特别指出的是,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老人,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老农保资金计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实施意见》还规定,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的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新农保待遇;距离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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