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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缴费基数出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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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部门提醒,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展了四个月左右,还没有来得及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者,最好在10月31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11月1日以后缴费将按规定收取利息。

  昨天上午,广州市人社局举行月度接访活动,共有9批人员前往现场,反映的主要情况是以退休金待遇、工伤认定等问题为主,接访活动一直持续到中午。

  昨天,已经退休的雷先生反映,其1964年在四川都江堰参加工作,1985年下海来到广州。年龄逐渐大了之后,他开始考虑购买养老保险问题。“我1997年至2003年是在都江堰购买的养老保险,2003年至2007年在广州这边购买养老保险。由于到2007年我在广州仅购买了41个月的养老保险,而广州规定,只有在广州购买满60个月养老保险者,才可领取退休待遇。所以2007年,我又一次缴纳了1万多元,交足60个月后,开始领取养老金。”

  养老有了保障,不过细心的雷老很快发现,自己一次性缴纳的一万多元被地方人社部门多算了。“按规定,我的缴费基数应该按照1064元每月计算,每月交251元左右,19个月共要交不到5000元。但是芳村的人社部门是按照每月2800多元给我计算的,一下子我交了1万多元。”雷老先生说,他不要求退费,而是将多算的钱纳入到自己多缴费的年限,市人社局应该按他多缴纳的部分,补发这些年少算的养老金。

  市人社局信访部门负责人陈健明听完后,表示市人社局将会依法依规,维护每个参保人的利益,养老保险参保人的资料政府都有保管,接访完毕后,市人社局将协调荔湾区人社局,核实雷老先生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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