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太原市企业
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与银行协商,对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
养老金实行直发,解决离退休人员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收取手续费的问题,确保养老金不缩水,此举惠及2。4万人。
作为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重要内容,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迅速研究,出台惠民新规。
此次新规的具体涉及人群为在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后、长期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含遗属)。“企业要与本单位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取得联系,征求离退休人员本人意见。”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说,需要办理直领的离退休人员在现居住地的中行、工行或邮储银行开立活期储蓄(结算账户)存折。所开户银行须与原发放养老金的银行相同。
企业收集整理离退休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新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认真核实后汇总,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一同报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科、退管科。发放科将确认后的名单和相关信息汇总后交发放银行。“年底前,这项工作将分期分批实施,分别对企业报来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直发,确保按时足额到位。”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有关人士表示。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郭雪梅表示,中心承担着全市30多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连续十多年做到了一天不差、一分不少、一人不落,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