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嘉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于是,从今年5月起,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标准为8932元,下限标准为1787元。以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例,去年的最低标准为1533元,员工每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即122.64元;那么今年员工个人每月养老保险的支出为142.96元,多了20.32元。相应的单位为该名员工每月的养老保险支出也多了35.56元(缴费比例为14%)。
新基数启用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补缴2010年至2011年的比例为22%,月补缴金额为656元;补缴2009年的比例为23%,月补缴金额为685元;补缴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为28%,月补缴金额为834元。
新基数公布后,这几日陆续前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申报2012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我市各参保单位络绎不绝。记者在窗口遇到一家企业的经办人员,她对这几年的缴费基数调整如数家珍:“2009年的最低标准是1296元,2010年是1374元,2011年是1533元,今年涨到1787元了。每年都有增长,而且增幅越来越大,是呈阶梯式增长的。”她同时告诉记者,以前职工更喜欢每个月多领点工资回家,但现在却越来越注重社会保险这部分。虽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再上涨,让职工每个月缴的钱多了点,但同时也意味着其他方面的保障待遇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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