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海南省正以完善制度为重点,逐步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保体系。今年1-6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职工+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分别为206.9万人、367万人、111万人、130.7万人、106万人,均提前并超额完成国家人社部下达的全年计划;新农保参保224.7万人,领取待遇58.5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2.6万人,领取待遇4.8万人。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今年春节前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海南省42.77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85元,达到1526元,调整幅度为历年最大。同时积极落实医改任务,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目前省财政补助资金已划拨到位。
海南省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也日益完善。在省人大2011年修订的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基础上,海南省全面完成了这五项法规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的修订工作,制定出台《海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起草《关于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管理的意见》,实现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