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0日,停薪留职在外务工的陈某来到本报编辑部反映,他所在的安仁县卫生局通知他,2009年起
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单位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加上
医疗保险共5000余元,要在1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
陈某说,几年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他是被逼无奈才停薪留职在外打工,几年来,他每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只要交基本工资的8%,单位承担部分为其基本工资的20%,但单位突然就要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转移到个人头上来,让他感觉无法承受。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安仁县卫生局财务室主任侯某。侯某向记者解释:“一些有技术的年轻人不安心本职工作,卫生系统共有近百人停薪留职在外务工,这些人年轻时在外赚钱,没有为单位创造效益,还要单位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老了后却要回来领退休工资。目前安仁县卫生系统人才流失严重,乡镇卫生院普遍不景气,县里要求这些人员都回来上班,假如不回来为单位服务的话,单位便不再给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费。你没为单位服务,单位凭什么给你缴养老保险?”侯某说,最近,该县作出决定,从2009年起,所有卫生系统停薪留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并且要在1月份一次性交清。
安仁县卫生局的决定是否合理?12月31日下午,记者向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进行了咨询。该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单位是每个月向劳动局缴费,但由于单位不可能每个月去找外出务工人员要钱,所以要他们一次性交清一年的养老保险费也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