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1年12月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执行开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
山东省此次养老金具体的调整办法为:普遍调整和倾斜照顾调整两部分。普遍调整为固定部分(160元)加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进行倾斜照顾调整的几类人员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提高290元;建国前享受薪金制待遇的人员提高200元;2011年满70、75和80周岁以上的人员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至12月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再分别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
企业退职人员调整固定部分按80%,基本养老金4%,高龄退职人员调整办法与退休人员相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之后再提高50元。企业建国前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划分:红军时期的900元,抗日战争时期的80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700元。
据了解,这次是淄博市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八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此,淄博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先调后审”的办法,完成了全市18.2万人、年基金支出5.48亿元的调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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