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的家政企业多为中介制,他们负责给钟点工和保姆等介绍工作,并从中收取中介费,保姆的工资由雇主发放,这种形式造成保姆多为“散兵游勇”,流动性强,管理无序。新政的出台就是要对家政市场予以规范。
事实上,去年北京出台“家七条”就明确提出鼓励家政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享受同本地职工相同待遇,并且对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社保补贴。而此次《意见》又在“家七条”基础上,对社会保险补贴比例和补贴间隔做了调整。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在与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享受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年50%,调整为第一年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100%,第二年补贴80%,第三年补贴60%,第四年、第五年补贴50%。补贴间隔也由原来的“一年一补”,改为由试点企业自行选择每半年申请一次或者每一年申请一次,以缓解企业缴费垫资压力。
《意见》同时提出支持试点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加盟经营,对试点企业所投资建设的项目,如门店装修改造、购置相关设备设施、信息系统开发等,按照国家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优先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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