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今起认定领取养老金资格涉及约17.2万人
今日起,我市将对各城区2012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进行认定。此项工作涉及约17.2万人,其中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约8000人,企业离休干部约1200人。
市本级人员认定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居住本地的企业退休人员(市本级)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时间为11月20日至12月20日。
首次认定的,在上述时段带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填写“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表”交社区核定。二次认定的人员要填“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花名册”,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盖章,交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审核,再报街道审核汇总上报市退管中心。
异地居住人员认定时间:12月至明年1月20日
异地居住的(含探亲、暂住)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工作,由市退管中心、部分重点企业寄发“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退休人员接到表后应按要求在60日内反馈(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国外或探亲的要提供我国驻外大使馆的生存证明;居住香港、澳门的,要提供由当地民政事务总署或港九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出具的生存健在证明;在台湾居住的,提供当地公证机关或户政事务所出具的生存健在证明,寄送市退管中心。
企业离休干部认定时间:12月至明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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