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休干部(含“512”干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由单位主管局负责,要按照福州市企业离休干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花名册填报,同时填报“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身份证核对表”。居住异地的人员(按协助认证表填写),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政府或老干管理机构认定盖章,居住港、澳、台、国外或探亲的人员按上述办法提供生存证明。
长期住院等人员的资格认定手续
行动不便、病重、高龄等企业退休人员,可由家属预约社区经办人员上门服务。
长期住院的退休人员委托家属或他人于明年1月20日前持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近期医院缴费结算单到市退管中心办理认定手续。
长期居住寺庙的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持异地认定表,由寺庙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或县级以上宗教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再寄市退管中心。
部分居住养老院人员认定工作分两种办
部分居住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分两种情况进行:
所居住养老院由当地民政部门拟设立的,由养老院单位协助认证,加盖公章;对住在民办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的企业退休人员的认定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街道社区办理认定。
地址变更企退人员的认定
地址变更的企业退休人员应持身份证向原所在地社区,申报并注明新搬迁所在的地址、街道、社区以及联系电话,由街道统一报送市退管中心再返至街道(社区)办理移交手续。
未进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新办理退休人员),按本人现居住地,持身份证向所在的社区申报,由社区街道申报后街道统一送市退管中心再返至街道(社区)办理移交手续。
“下落不明”人员情况这样认定
对于“下落不明”的人员由街道、企业、单位主管局填报“企业退休人员下落不明人员汇总表”上报市退管中心办公室,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予以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去向落实后恢复发放。对发现判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时上报并附判决书,市社保中心按规定停发养老金。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金待遇的将依法受到处理。对发现已死亡的退休人员,应按规定及时申报死亡丧葬手续。
养老金被停发后恢复手续这样办
养老金恢复发放的办理手续问题涉及几个方面:填写“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社区和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盖章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退管中心当场认定恢复后,再下拨街道社区办理移交手续;异地居住人员填写“异地认证表”,本人持身份证到异地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盖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再寄市退管中心后办理恢复手续。
出国居住人员由我国驻外大使馆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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