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即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五个方面,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近年来,防城港市高度关注民生改善工作,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管理服务,现已建成敬老院28所,五保村160个,在建五保村29个,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286人,五保供养工作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防城港市完善制度,为五保供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为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防城港市民政部门在经过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和途径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2011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防城港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对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从人、财、物等方面解决了五保供养工作的根本问题。
防城港市提高标准,全面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
近年来,由于物价上涨,肉、菜、粮、油、燃料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且涨幅较大,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严重下降,为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民政部门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以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穿、住、水、电、燃料等费用支出为基本依据,会同财政、农业、扶贫、统计、物价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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