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直接由政府保障,而企业养老金主要由个人和企业负担大头,政府统筹或政府投入的较少,最终出现“双轨制”养老保障下的“3倍差距”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
由于多年来存在的养老金分配上的“鸿沟”现实,以及在巨大的利益差之下的强大阻力现实,试图于短期内或“一下子”消弭“双轨制”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也正是为什么,人人都意识到了症结所在,但多年来改革总是迟迟无法真正推进的主要原因。在目前公众探讨的解决方法中,还有一种是“削峰填谷”方式,将公务员的养老金待遇降下来向企业“看齐”,囿于改革者本身就是现实养老金体系的受益者,这种途径同样难以走通。但仍然有“第三条”路径可以选择。也就是说,可以采取“提低限高”的方式,在公务人员养老金保障和支取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通过制度性手段保障企业职工养老金“高起来”、并逐步接近公务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职工养老金走的是社会化保障之路,由于企业受经营状况所限,企业缴纳的部分“扩容”后劲相对不足,而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金也不应大幅度增长,所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最终解决路径离不开加大政府责任。公务人员之所以“养老金待遇好”,就是因为政府直接“兜底”的政府财政投入比例大的结果,只要政府方面逐步加大对企业职工养老金比例的财政投入,“3倍养老金差距”有望逐步拉近。
政府方面加大对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障方面的投入,一方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财政也有这份实力。我国政府财政收入每年呈20%的增长速度,适当“分摊”部分比例到职工养老领域,完全可行;以2008年为例,我国社保总投入仅占财政的7.5%,远低于德国的55.5%,加拿大的45.6%,美国的30.2%。由此可见,我国财政对社保的投入还有巨大的上升空间。“3倍养老金差距”,一下子就能消弭和解决也不靠谱,但完全可以列一个解决的步骤和规划,譬如:一年两年内投入多少,“拉近”多大比例,三年五年内“缩小”到多少倍……最终实现“零倍”式的基本平等的养老金就不出意料,所谓的养老“双轨制”也会不攻自破。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这正是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大契机,也是最终破除养老“双轨制”、实现真正的养老保障公平正义的契机。而政府责任担当起来、走“政府重点统筹”之路或是破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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