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养老和提前退休问题
2012年3月14日两会舆情报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国有企业顺利改革。当年,千万国企员工为了国家利益顾全大局、牺牲自我、下岗失业、自谋职业,月收入只有几百元不等。没有固定收入的他们只能过着艰辛的生活,节衣缩食,入不敷出。吃的是最廉价的食物,穿的是破旧的衣裳。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这几年物价翻倍,为了防老养老还要自己全额承担高昂的社会养老金。
这几年国家的政策倾向三农,对农村的政策越来越好,可农民还有几亩地养家糊口赖依生存。国家公务员、教师工资年年递增,福利、休假各种待遇是越来越好。可下岗人员到了五十岁以上年老体弱多病,无处就业打工何来收入?更不要说缴养老金!改革开放的胜利果实让下岗工人们享有的不多,每年二会都无人替他们代言呐喊!因为他们是被社会遗弃和遗忘的角落。他们没有能代表自已的人大代表。我们下岗职工希望能做出如下决定:
对自主创业的国企下岗人员全面进行政策扶持和税收减免优惠。对国企改革中的失业人员,政府拿出一部份资金补助缴纳养老金,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退休年龄提前到男55岁,女50岁。其中,从事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月薪按照工龄计发,每年100元。在物价上涨时适当增加他们的生活补助、取暖、肉食补助等。这样才能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才能消除社会动荡,才能减小贫富差距,才能真正实现全民富裕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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