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每月可多领200元养老金
今年春节前,5个新城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每月可增加200元补助养老金。
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召开新城区启动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增加补助养老金工作会。会上,宣布了启动此次补助养老金发放范围对象以及标准,需要符合年满60周岁并已领取过养老保险等条件的5个新城区被征地农民,每月可增加200元补助养老金。
该政策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享受补助养老金待遇。
据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助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明年春节前补助养老金可发放到位。
补助养老金发放条件
蔡甸、江夏、汉南、黄陂和新洲区,经有征地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征用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
被征地时已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
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被征地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人均占有承包经营的土地在0.3亩以下(含0.3亩);
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
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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