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2003年之前,我在省城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从1998年开始给我交养老保险。2004年,因个人原因,我离开了这家公司,养老保险也从这年开始断交,到今年已有近9年没有交养老保险。现在,我还能补交这几年的费用吗?如果以普通居民的身份重新交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那家公司帮我交的5年养老保险费用还算不算?
记者: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续交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因为一直以来并不允许续交。只是以前因为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不完善,执行期间存在一些遗留问题,所以为了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出台过相关文件,给这些存在遗留问题的用户一个补充改善的机会。所以,以前是阶段性的允许补交养老保险,到了2010年年底,涉及补交的用户已经基本完毕,这一政策也已经取消,也就不能再补交了。因此,李女士不能再补交养老保险。但李女士作为城镇居民,还是可以以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交保险费用上居民养老保险。李女士之前所在那家公司为她交了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以转移成居民养老保险的费用,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好。
具体手续应该怎样办理呢?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按照一般情况,李女士应该先取得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材料,证明自己曾经是企业养老保险用户的身份;再从网上下载转移单,找到接收单位,如人才市场;最后交由保险代办机构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转移单上需要原单位和现接收单位盖章,如果原单位已经破产,能从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找到撤户记录的,可以不用原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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