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退休后增发退休补贴费的问题
享受归侨职工退休后增发退休补贴费的对象有哪些?
答:建国后,凡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归侨职工(含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同胞),在我省办理退休时,连续工龄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的,可按规定增发退休补贴费。
归侨职工退休后增发退休补贴费的幅度是多少?
答:机关事业单位补足本人退休前的原工资;企业中的归侨职工,在现有的退休养老金基础上,每人每月补贴50元。
机关事业单位原工资包括哪些?
答:机关事业单位原工资指:国家机关的归侨职工,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的归侨职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答:按国家和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如何申请归侨职工退休后增发退休补贴费?
答:由归侨职工所在单位凭省侨办审批的《归国华侨身份认定表》,填写《安徽省归侨职工退休后增发补贴费审批表》一式3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报省人事厅审批,企业报劳动部门审批。市地以下按同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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