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2012年蚌埠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工作正式启动,全市12。62万企业退休人员的新增养老金本月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进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存折账户。此次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77。52元,平均增幅为13。63%,高于国家规定的10%左右的标准。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共涉及全市12。62万人。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不列入调整范围。
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放。
在上述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对符合“高龄”和“高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另行增加养老金。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4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50元调整至8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5-79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至10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80-84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70元调整至15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至200元。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180元。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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