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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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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从1992年开始,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自1992年开始,双轨制导致的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近几年,因为调整幅度有很大差距,虽然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7连调,但7次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反而扩大到了五六千元。现在,养老金不合理的差距仍然在继续扩大。

  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人社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如今,方案下发已四年有余,但事实上,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

  2012年5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的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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