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今年70多岁了,符合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中60岁以上老人免缴费用的规定,但为什么村委通知还要子女交保险费才给办理?”近日,驿城区胡庙乡的尹先生向本报反映。
他到村委给父母登记时,村委的工作人员称领取基础
养老金的居民,其子女也要参保。尹先生认为不合理。
记者从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驿城区、新蔡县、确山县开展,无工作单位且之前没有参加过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参保。其中,60周岁(1951年6月30日之前出生的)以上老人,不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每人每月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60元。
该局的工作人员介绍,60岁以上老人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还附带了一个条件,就是其子女也要参保缴费。“要求子女参保,并不是拿他们的钱给其父母发放养老金。因为老人的基础养老金政府已经出钱代为发放了,子女参保是给自己的将来进行储蓄。这样既为子女年老时提供了生活保障,也使他们的父母享受了养老待遇,更是一种孝敬老人的表现。”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