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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个人交养老保险不得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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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累计缴纳养老金不得低于15年,同时男性必须到60法定周岁,女性必须到55法定周岁,方可办理退休养老手续,领取退休金。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说,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3350元/月,2013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低2010元/月,最高10050元/月。

  按照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暂为3350元/月,低档暂为2010元/月,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档次。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农场、林场、牧场等)从事农林业生产的职工个人2013年度缴费基数暂为1340元/月。2013年到龄办理退休待遇计发的人员也暂将3350元/月作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发,不再延期办理退休手续。

  该标准是一个暂定方案,还将在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和单位申报基数核准之后,统一进行调整和结算。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险处获悉,据省人社厅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显示,我省201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指导线定为每月3350元,但作为缴费基准的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发布。我市个人缴费人员缴纳201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可以按每月3350元的60%-300%之间任意选择缴费基数缴纳,也可以等待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发布后再缴纳。但缴费后,按规定一律不再重新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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