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会议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在过去的10年中,我省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大幅提高,其中,2001年为497元,2011年达到1396元,增长180%。职工养老保险在过去十年间惠及的人数和待遇的提高,都创造了历史新高。
省人社厅表示,从2002年到2012年,我省先后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累计增加待遇1010元,部分特殊群体和高龄退休老人通过适当倾斜,养老金增加得更多一些,生活水平稳步快速提升。针对困难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员研究制定了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政策,使困难职工能够享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
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我省将连续第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省将在接到国家通知后,着手制定调整方案,方案经过省政府研究通过后即可实施。尽管国家规定从1月1日起提高养老金水平,企退人员也不用着急,按照去年的日程,我省是3月份出台方案,并在当月底前将新增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