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3年上调企业退休金幅度不低于10%
1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2013年,我省将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将平均不低于10%。
2012年,我省城镇新增就业59.03万人,比上年增长6.8%;城镇登记失业率3.65%,比上年降低0.05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达到37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0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7.55万人实现就业。全省公益性岗位数量达到了12.33万个,已成为就业援助的主渠道。
2012年,我省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各项社会保险覆盖总人次3486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15.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平均增长16%,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优先保证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职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了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建立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80%。
2013年,我省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增幅将不低于10%。继续推进异地医疗结算,逐步使异地就医的百姓,不用再回到参保地区报销医疗费用。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建设,让居民参保、缴费享受保险待遇等更加便利。2013年力争全省社会保障卡新增制卡450万张,持卡人将达到12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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