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根据《关于个人账户综合记账利率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有关通知》规定,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为34120元,201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此执行,我市1月1日起启用这个新基数。个人缴费人员须注意由此带来的变化,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养老保险参保。
这部分人员缴费有60%和100%两个档次,新缴费基数确定后,须及时、足额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个人结算存折中。
据了解,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494元,个人缴费人员中,60%、100%缴费档次的月缴费分别为304。94元、508。23元。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为34120元后,今年,60%和100%缴费档次的月缴费分别为341。2元和568。67元,比去年增加了37。72元和60。44元。
个人缴费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决定是否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如需调整,可到户口所在区社保局(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办理变更手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