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我省将以实施工资收入助增工程为重点,加快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为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合理增加工资。
开展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提高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工资稳定增长。
今年,我省职工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3元,达到1745元/月。同时,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相关社保待遇,取暖补贴增加600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到1876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到647。5元。根据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0。5%。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