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两种以上可转换
《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退休或者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办法》。
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
《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据《新京报》报道,人社部对此表示,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
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转出职保缴费年限可累加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人社部表示,这样规定是因为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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