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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保险转入需重新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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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按照现行政策在转移养老保险时,参保人1998年1月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全部转移,1998年1月1日以后的除转移个人账户部分外,统筹基金部分按照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随同转移。

  从明年1月1日起,深圳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从现行的10%提高至13%,从而达到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保险条例》修订案已获市人大三审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市人大将于近期公告正式文稿。届时,我市还有望统一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计,今年三季度,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突破790万人大关,达到790。33万人,环比净增加6。49万人,增长0。8%;同比净增加36。46万人,增长4。8%。

  按照目前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18%,其中单位缴10%进入共济账户,员工缴8%进入个人账户。共济账户的比例远低于广东省18%和全国20%的平均水平,2006年以前则更低。按照该政策转保,意味着社保基金要倒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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