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南昌县人社局传来喜讯: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南昌县农保局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在大会上受到国务院表彰。
据介绍,2010年10月和2011年7月,南昌县相继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先后出台了《南昌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南昌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南昌县人社局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出发点,根据南昌县地域特点,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该局创建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创新工作机制,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全县布放320余台支付通终端,实现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参保缴费,在家门口就能领取养老金。
如今,南昌县已经构建了县乡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在全县18个乡镇、264个行政村建立了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实现新农保工作网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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