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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取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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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通过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审核,并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手续的新增人员,将在享受养老金的首月同时享受2012年度的取暖补贴。

  记者今天从市社保局获悉,按照规定办理参保、补缴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将从今年起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发放每人每年1100元的取暖补贴。2012年度的取暖补贴将随11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全市将有7000余人受益。从明年起上述人群取暖补贴将与全市退休人员同时发放。

  市社保局为了清晰地显示取暖补贴发放情况,本月发放养老金与取暖补贴时,将在养老金发放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月养老金,第二行为取暖补贴。

  据了解,我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工作是市社保局2012年度落实8项民生政策之一,政策惠及2010年底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我市从2011年12月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目前济南市社保局已受理缴费7286人,已领取待遇7286人,累计支付养老金待遇3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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