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州市把落实社保政策、完善制度规定、健全服务体系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来抓,城乡群众获得了许多看的见、摸的着的实惠。
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年为9万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2亿元,为53.8万城乡60岁以上老年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7亿多元。为城镇职工和居民报销医药费6亿元。及时调整相关待遇水平,为各类群体增加收入2亿多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七年第八次调整,人均每月增加200元,5.6万余人受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两次调整,2012年10月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调整为60元;从今年1月起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70元。同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先后两次为享受失业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27万元,共6.9万人次。
社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将未参保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全市共有2260人实现了老有所养。废除执行了11年的“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缴费情况挂钩”的规定,今后只要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办理跨省和省内跨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5080人次,转移资金3767万元,真正实现了“不管你从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社保服务更加便捷。去年以来,积极推进新农保远程网络结算系统试点,从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入手,在5000多个行政村布放电话pos机和农金通、商易通等终端,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就能领取养老金、查询账户余额,还可在村里的百货、农资超市、卫生室刷卡消费,极大地方便了农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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