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在哪里交的养老保险,不管是交的哪种类型,不管你的工作地点变了多少次,将来你退休了,该享受的合法待遇都将不受影响。前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规定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可跨地区互相衔接转换,并明确了具体转换办法,届时既能防止流动人口因迁移导致无法享受合法权益,也避免少数人利用政策漏洞重复参保获取不当利益。
转换对象:参保两种以上可转换衔接
办法表示,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含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同)三种养老保险制度中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
办法明确,同时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含待遇领取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标准计发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而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转换时限:转职保到退休时一次核定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对此,人社部表示,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而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
转换补偿:重复参保缴费将退还本人
由于目前缺乏衔接转换,且参保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互通联网,目前我国重复参保现象较多。国家审计署今年8月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三类养老保险,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
对于此类人群,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含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
转换条件
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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