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4号)精神,现为广东省户籍,1961年至1982年期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经县级及县以上知青管理部门动员和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经批准回乡安置的城市户口青年,以及随父母疏散到农村或“五七”干校并经批准改为知青身份的广东省知青可凭《早期下乡知青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核定单》(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核定单)、身份证及户口本(非广州户籍的可只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
广州市地税负责人称,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是我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建设幸福广东的一项重要举措,地税部门提醒:符合条件要求的市民应尽早带齐资料到各区地税局登记前台(或珠江新城华利路登记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新政策给大家带来的福利。如对该政策有疑问,市民可拨打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020)12366-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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