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的临时职工,单位从来没有帮我们交过社会保险,我看到新的劳动法后知道可以向单位要求补交社会保险金。我在单位已经五年了,如果补足5年的话一共是多少钱,如果单位报复我,恶意开除我的话,我有什么办法来应对这件事情。希望专业人士为我解答,谢谢
按照法律的解释,临时工单位也应该给买社会保险的。如果单位不买的话你可以去劳动信访办进行信访,如果单位不接受劳动局信访办公室的调节意见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法律效力与法院是差不多的。几乎是一样的,如果你或者你单位不服从判决的话也可以去法院立案.可是宣判的结果肯定是一样的,所以也没人去法院处理这样的事情的。
我可以肯定的跟你说你如果去劳动局告你的单位的话,你单位肯定输了,但是法律还是有一条规定的。就是社会保险的法律追溯期是2年,也就是说如果单位五年的时间没给你交保险的话。那么如果就算你赢了,公司也只是需要给你支付两年的社会保险就可以了.当然我觉得你个人可以要求一些补偿金类的,我想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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