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不涨?1月15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崔力夫透露,今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还要涨,而且增长幅度不低于10%。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测算和申报过程中,预计上半年能够将增加的待遇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养老金:提高幅度约为上年月均养老金的10%
据崔力夫介绍,本次调整的总体政策原则与去年基本相同,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2013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大约10%确定,
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养老金调整后的计发时间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虽然实际执行日一般都会晚于规定执行日,但并不影响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对于规定执行日至实际执行日这一期间内调整的养老金,将按照相关要求补发。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吉林省按照国家规定,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8年来,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上翻了一番。2012年调整后,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70元左右。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平均水平确定此次提高幅度,全省人均调整水平为137元左右。吉林省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幅度将不低于10%。比照2012年的养老金发放标准,2013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长将不低于137元。
“但这不是最后确定的提高幅度。以往我们提高的幅度都比国家规定的平均调整水平要高,此次调整也不排除这种可能,但具体的比例还需进一步的测算和确定。另外,人均调整水平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调到这个水平,具体到每个人会因退休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各有不同,有的低于平均水平,有的高于平均水平。”崔力夫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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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平均增长16%,其中长春、吉林两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1150元,在全国的排名从17位提升到13位。吉林省还及时发布了工资指导线,要求企业优先保证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国有企业,如果没有落实工资指导线,领导也不允许提高工资。另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促进和帮助农村劳动力走出农村来工作,使农民通过打工获得的收入达到了人均2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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