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民建中央在其2013年两会提案中建议完善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民建中央认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只是确立了制度的基本框架,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新农保立法工作滞后;新农保制度碎片化严重;新农保统筹力度亟待加强;新农保保障水平偏低;新农保基金管理水平落后。
新农保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的秩序稳定和农业的发展,逐步完善新农保是大势所趋。为此,民建中央建议:加强新农保立法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协调统一。借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调整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待遇调整机制,农村居民可以上年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并规定缴费率的范围供不同经济水平的参保人选择;缴费每满1年,就按照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发放基础养老金。
民建中央建议,加大新农保公共财政投入。同时加强基金管理,基金结余额除了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最好委托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营,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一并在分账管理、严禁相互挤占或挪用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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