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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按缴费年限每月至少增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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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1按缴费年限每月至少增35元

  北京所有企退人员首先按缴费年限普遍调整。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低于平均水平再增至少30元

  对低于2012年养老金平均水平(2513元/月)的人员,继续实行按政策倾斜。调整将再次采取按绝对额普调的方式。

  对原养老金水平低于每月2513元的企退人员,将按照其相对应的缴费年限,每月增加30元到45元的养老金。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度越大,但按缴费年限普调和政策倾斜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应超过2773元/月。

  3按绝对额普调分为4个档次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在按上述方式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将根据退休人员2012年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绝对额再次普遍增加养老金。去年,北京首次将绝对额设立了三个档次。今年在此基础上,将档次继续细分,划分为四档,分别为:30元、50元、70元、90元。原养老金水平越低的,增加的绝对额则相对高,其中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人员每月可增加90元。

  4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倾斜

  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职的)、退休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不含退职的)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773元/月)。

  据悉,北京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12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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